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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销号的公示
   2022-08-25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依据《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实施方案》、《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中国五矿安环〔2021〕54号),中国五矿所属湖南有色已完成锡矿山闪星锑业公司反馈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并通过中国五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小组组织的专家现场核查。经中国五矿督察整改领导机制同意,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45】闪星锑业6000余吨砷碱渣未及时处置。
  整改目标:逐步处理历史库存砷碱渣,妥善解决危险废物超期贮存。
  整改措施:
  1.锡矿山加强现有砷碱渣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在保证及时处理新产生砷碱渣,不新增贮存砷碱渣的前提下,全力处理历史遗留6000余吨砷碱渣。2020年12月底前处理3000余吨砷碱渣,2022年12月底前处理剩余3000吨砷碱渣,以逐步消除砷碱渣引起的环境风险。
  2.在砷碱渣贮存期间,企业每月上报渣库现状,直管企业每季度对渣库管理的安全合规和废渣处理进展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锡矿山闪星锑业通过委外处置和自行处置两种途径加大砷碱渣处置力度,在及时处置新产生砷碱渣的前提下同步消化历史遗留砷碱渣。2020年12月底前累计处理约3337吨历史遗留砷碱渣,2021年9月底完成全部6205吨历史遗留砷碱渣的处置,有效消除了砷碱渣超期贮存存在的环境风险。2022年3月7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对砷碱渣处置完成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结论认为:原历史遗留砷碱渣贮存于砷碱渣库内,现已全部处置完毕。
  2.在历史遗留砷碱渣处置期间,五矿稀土每季度对砷碱渣处置进度和贮存环境风险管控进行现场检查,锡矿山闪星锑业每月对砷碱渣贮存情况进行检查;截至2022年7月底,五矿稀土共开展了6次现场督导,湖南有色开展了3次现场督导,闪星锑业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3.锡矿山闪星锑业重新修订了《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并承接湖南有色制定了“十四五”HSE规划,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防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
  二、公示时间
  2022年8月26日至9月8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
  以上内容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具体。
  联 系 人:周  向
  联系电话:010-60169373
  信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3号五矿广场A座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小组(安全环保部),邮编100010。
  电子邮件:ajb@minmeta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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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小组  
2022年8月23日